甲是债权人,乙是债务人,第三人丙是乙的债务人,现乙已无其他财产,甲欲行使代位权。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乙主动向丙追讨欠债的同时甲可以介入行使代位权
B. 甲只能以乙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C. 甲行使代位权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
D. 甲的代位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云课堂答案:C
云课堂解析: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享有的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债权人的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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