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如下:
2020年参加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阅内蒙古自治区该项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并按照以下流程完成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
(一)首次参加该项考试的考生需按新生进行信息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报考信息、预约现场确认时间以及确认信息地点(即报名点)、考试地点等;
考生可以就近选择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高等学校在校生也可以选择学校所在地,报考高等层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选择高校所在地。
考试地点原则上设置在盟(市)政府所在地,考生可以自行选择考试地点。
(二)2009年以来已经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直接使用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考,如系统显示考生本人照片,则可直接选课、网上交费即可。否则,考生仍需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在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和确认信息等工作。
二、网上交费流程
考生本人核对报名选课信息无误后 ,可直接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方式支持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具有“银联”标记的其它银行的银行卡和支付宝扫码。
三、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考生按网上预约时间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所选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接受报名条件审查,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提前办理。
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照相、确认信息。不得使用照片扫描代替本人现场照相,否则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并对进行照片扫描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处以取消各类教育考试组织管理权,对相关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出处罚。 报名点打印《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核对,考生确认《报名登记表》中的内容正确无误后,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签字后的承诺书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随试(答)卷一并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考生在开考前一周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附件1: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
本人为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因故无法持考试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可以在2020年9月4日前办理好考试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在信息确认地点完成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
2、持规定的二代居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本人此次报名作废,自愿放弃参加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居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考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居民身份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二、报名(选课)后不变更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留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五、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3日内,向考点所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校)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事实,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7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件3: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身体健康状况申报表
基本信息 | 盟市 | 旗县(市、区) | 确认日期 | |||||||||||
姓名 | 性别 | 公民身份号码 | ||||||||||||
常住地址 | 联系电话 | |||||||||||||
确认前14
日监测记录 | 确 认前14 日 | 确 认前13 日 | 确 认前
12 日 | 确 认前
11 日 | 确 认前
10 日 | 确 认前
9 日 | 确 认前8 日 | 确 认前7 日 | 确 认前6 日 | 确 认前5 日 | 确 认前
4 日 | 确 认前3 日 | 确 认前2 日 | 确 认前1日 |
月日 |
月日 |
月日 |
月日 |
月日 |
月日 |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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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 |
月日 |
月日 |
月日 |
月日 | |
体温 | ||||||||||||||
考生承诺: 本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无新冠肺炎接触史、过往史,身体状况良好。上述14天身体状况监测记录数据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考生本人签字: 2020 年 月 日 |
注:现场确认时将此表上交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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