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时间延期至6月15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户籍在有效期内且在我区教育系统工作的外省户籍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三)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相关证件报名;
(四)我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考试;我区生源在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本专科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当年高考录取信息和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考试。
二、报考层次
初等层次: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者,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中等层次: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高等层次:报考高等学校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为高校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2020年6月15日9:00—6月24日17:00,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1)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首次参加该项考试的考生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现场照相确认。此次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二)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20年9月4日前取得居民身份证件,签订《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2)后,可先行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此《承诺书》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留存半年,以备查询,逾期不能履行承诺者,则报名无效。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教育学:9月12日9:00-11:00
教育心理学:9月12日14:30-16:30
五、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一)考生可根据报考层次选择考试大纲进行复习。
报考高等层次的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本考试大纲标注:适用于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者;
报考中等层次的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本考试大纲标注: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报考初等层次的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本考试大纲标注: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二)试卷结构和标准样卷不以《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两本书后所附的试卷结构和标准样卷为依据。我区试卷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客观题采用在答题卡上涂卡的形式答卷,主观题采用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作答的形式答卷。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盟市充分发挥网上宣传的优势,认真做好2020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宣传工作;
(二)为确保报名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报名点即现场确认点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做好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照片采集和准考证打印等工作。照相须使用全区统一前景及背景,前景为“2020年教师资格”(各地按照统一要求自行制作),背景为“旗县区名称”(即2015年成人高考报名时自治区统一制作发放的背景);
(四)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2年,即2018年、2019年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2020年可以报考另外一科,2018年之前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作废;
(五)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各盟市在网上报名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七)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合格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其中一个认定条件,考生在参加考试报名时,一定要先行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网,查询内蒙古自治区各年度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了解掌握我区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避免因不了解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比如学历、普通话、专业等)要求而造成错报或盲目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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