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初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一般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结果)。
申报注册
1、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2、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注册期限
1、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2、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初始注册提交的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五)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七)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原创文章,作者:siyue,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iyueedu.com/2010.html